教师工作绩效积分评定是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、科研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的积极性,督促教师更好地履行岗位工作职责,依据《郑州科技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郑科院〔2024〕127号文件)、《郑州科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》(郑科院〔2022〕93号文件)和《郑州科技学院教师绩效考核办法》(郑科院〔2022〕94号文件)精神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指导思想
(一)以德为先,品行兼优。
(二)甘于奉献,突出能力。
(三)勤勉敬业,锐意进取。
(四)激励先进,注重业绩。
实行平时与定期、定性与定量、民主评议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,坚持客观公正、民主公开、注重实效,做到考核的客观性、全面性和可操作性,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。
二、教师绩效积分评定办法
(一)考核方式。教师绩效由教师的教学工作绩效(占50%)、科研工作绩效(占30%)及院(部)工作绩效(占20%)三部分组成。各部分的绩效积分计算及评定办法分别由教务处、科研处和基础部考核工作组制定。教师绩效考核在每年年终进行,在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科研处的工作指导下,由基础部考核工作组具体负责实施。
(二)教师绩效积分计算办法。教师的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,教学工作绩效积分(即教学工作量积分、教学质量积分、教研教改积分和服务学生积分)占50%权重,科研工作绩效积分(即科研工作量积分)占30%权重,教师院(部)工作绩效积分占20%权重。
(三)教学工作绩效积分计算办法。依据《郑州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绩效积分核算办法》郑科院教〔2023〕10号文件与《郑州科技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》郑科院教〔2023〕68号文件,制定符合基础部实际的计算办法。教师的教学工作绩效积分计算,由基础部年度考核工作组负责,基础部初审工作完成后,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及审定。
(三)科研工作绩效积分计算办法。依据《郑州科技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》郑科院科〔2022〕6号文件,制定符合基础部实际的计算办法,教师的科研工作绩效积分结果由科研处负责汇总及审定。
(五)依据教师绩效考核三个组成部分的权重,进行教师的绩效考核总积分计算,教师绩效考核总积分结果将予以公示,对公示无异议的结果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运用。
三、积分评定程序
基础部教师工作绩效积分确定程序,按照基础部制订的《基础部工作绩效积分评定办法细则》进行(详见附件)。